標本要求
1.標本采集後盡早進行提取,提取按相關(guan) 文獻進行,提取後應盡快進行實驗。若不能馬上進行試驗,可將標本放於(yu) -20℃保存,但應避免反複凍融
2.不能檢測含NaN3 的樣品,因NaN3 抑製辣根過氧化物酶的(HRP)活性。
注意事項
1.試劑盒從(cong) 冷藏環境中取出應在室溫平衡15-30 分鍾後方可使用,酶標包被板開封後如未用完,板條應裝入密封袋中保存。
2.濃洗滌液可能會(hui) 有結晶析出,稀釋時可在水浴中加溫助溶,洗滌時不影響結果。
3.各步加樣均應使用加樣器,並經常校對其準確性,以避免試驗誤差。一次加樣時間控製在5 分鍾內(nei) ,如標本數量多,推薦使用排槍加樣。
4. 請每次測定的同時做標準曲線,做複孔。如標本中待測物質含量過高(樣本OD 值大於(yu) 標準品孔*孔的OD 值),請先用樣品稀釋液稀釋一定倍數(n 倍)後再測定,計算時請zui後乘以總稀釋倍數(×n×5)。
5. 封板膜隻限一次性使用,以避免交叉汙染。
6.底物請避光保存。
7.嚴(yan) 格按照說明書(shu) 的操作進行,試驗結果判定必須以酶標儀(yi) 讀數為(wei) 準.
8.所有樣品,洗滌液和各種廢棄物都應按傳(chuan) 染物處理。
9.本試劑不同批號組分不得混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