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經濟形勢的快速發展,對專(zhuan) 業(ye) 質檢技術機構的要求也越來越高。貫徹國家質檢總局“全麵提升服務質量”的指導思想,各地質檢技術機構紛紛行動,努力轉變觀念,積極探索提升服務質量、促進經濟發展的新途徑。
然而,在現場檢定過程中,也經常會(hui) 遇到一些問題。諸如受檢單位不配合,檢定後計量器具的故障糾紛,檢定費收繳難等。這些問題如果處理不好,不僅(jin) 會(hui) 阻礙檢定工作的正常開展,還會(hui) 影響質監部門的形象,給後續工作帶來困難。為(wei) 了有效地解決(jue) 這些矛盾,筆者通過實踐總結出以下三點體(ti) 會(hui) ,僅(jin) 供計量同仁參考。
一、協調工作難
在現場檢定中,與(yu) 受檢單位的、協調工作占很大比重。俗話說:“萬(wan) 事開頭難”,經常會(hui) 碰到受檢單位領導或管理人員以種種理由不配合的情況。究其原因,大多數都是由於(yu) 對計量檢定工作不了解,或者對《計量法》有關(guan) 規定理解錯誤造成的。作為(wei) 計量檢定員,還必須是兼有責任心、熱心和耐心的宣傳(chuan) 員。要做好細致的解釋工作,耐心宣傳(chuan) 計量法律法規及相關(guan) 計量知識,曉之以理、動之以情、以理服人、以德服人。例如:在醫療器械的檢定過程中,一些受檢單位的領導就說:“B超、心電圖機也不是計量器具呀,不應該由你們(men) 來檢吧”?他們(men) 沒弄清楚《計量法》中所規定的計量器具的含義(yi) 究竟是什麽(me) ,都包括哪些內(nei) 容。按《計量法》的規定,凡是能用以直接或間接測出被測對象量值的裝置、儀(yi) 器儀(yi) 表、量具和用於(yu) 統一量值的標準物質,包括計量基準、計量標準和工作計量器具,都屬於(yu) 計量器具。檢定用的砝碼和標準溶液也屬於(yu) 計量器具。由此可見,計量器具是一個(ge) 廣義(yi) 的概念。B超機雖不是計量器具,但其中的醫用超聲源等均屬於(yu) 計量器具範疇。我們(men) 的工作人員耐心地向受檢單位解釋清楚相關(guan) 規定,使其明白、理解、信服後,他們(men) 自然而然就會(hui) 主動自覺地配合工作。
另一個(ge) 問題是受檢對象對《計量法》一知半解,曲解法條,不支持檢定工作。有些受檢單位辯稱:“你們(men) 幹的都是強檢的計量檢定工作,而我們(men) 使用的基本是非強檢計量器具,檢不檢你們(men) 管不著”。這種論調是*錯誤的,是對《計量法》的曲解。基於(yu) 這種觀點,一些受檢單位對強製檢定計量器具和非強製檢定計量器具的管理存在嚴(yan) 重的錯誤認識。他們(men) 隻是從(cong) 字麵上理解,以為(wei) 《計量法》中規定的強檢計量器具必須受檢,而非強檢計量器具就可以不檢,檢與(yu) 不檢自己決(jue) 定。其實,《計量法》第九條的條文解釋非常明確:“強製檢定與(yu) 非強製檢定,是對計量器具依法管理的兩(liang) 種形式。不按本條規定進行周期檢定的都要負法律責任。”同時,《計量法實施細則》第四十六條也規定,“屬於(yu) 強製檢定範圍的計量器具,未按照規定申請檢定和屬於(yu) 非強製檢定範圍的計量器具未自行定期檢定或者送其他計量檢定機構定期檢定的,以及經檢定不合格繼續使用的,責令其停止使用,可並處一千元以下的罰款。”實踐證明,隻要我們(men) 的工作人員積極宣傳(chuan) 、耐心解釋、講清道理、陳破利害、依法辦事,絕大多數受檢單位都能夠積極配合,歡迎我們(men) 到現場檢定。
二、現場檢定工作中應注意的問題
在開展現場檢定的工作中,許多同誌都遇到過被誤解、背黑鍋的情況。如:受檢單位的人不在現場,檢定人員就動手開幹,本來儀(yi) 器已經壞了,正好把你賴上。或者儀(yi) 器檢定合格後,沒與(yu) 受檢單位的人當麵辦理交接手續,投入使用後由於(yu) 操作者使用不當發生損壞,又不敢承擔責任,就索性推到檢定人員身上。
解決(jue) 這類問題的辦法就是在開展現場檢定工作時,一定要有受檢單位的人員在場,是直接使用或管理該計量器具的技術人員在場。檢定前,一定要檢查被檢儀(yi) 器狀況,將存在的問題當麵講清,再按部就班地開展檢定工作。檢定結束後,一定要讓受檢單位驗收並簽字,這樣做看似麻煩,其實避免了很多不必要的糾紛。
另外還要注意一點,就是檢定工作結束後,將被檢計量器具恢複到原來的工作狀態。因為(wei) ,有些受檢單位儀(yi) 器使用人員的業(ye) 務能力和素質較低,從(cong) 沒經過正規培訓,隻從(cong) 師傅那裏學到一點簡單的使用操作方法,無法對儀(yi) 器的狀態進行正確的調整,甚至有些儀(yi) 器常年不調整。如果我們(men) 檢定過的儀(yi) 器狀態條件與(yu) 使用狀態條件不同,就容易使上述能力較差的操作者產(chan) 生困惑,誤以為(wei) 檢定人員把儀(yi) 器弄壞了。
三、檢定費收繳難
一些檢定人員很有感觸,認為(wei) 現場檢定工作難幹,錢更難收。誠然,當前有句流行話:朋友好是好,別提錢,傷(shang) 感情。一語道出了現場檢定人員的苦衷。說實話,在現場檢定工作中,檢定費的收繳確實有一定難度,需要花些心思,費些口舌,有點技巧。
首先,需要來一個(ge) 換位思考,弄清對方在想什麽(me) ,換成自己會(hui) 如何,努力化對立為(wei) 統一。同時,也要爭(zheng) 取對方的支持與(yu) 理解,把zui終的目的都歸結到保證量值統一、準確可靠、為(wei) 企業(ye) 發展提供保障的*宗旨上來。
其次,在現場檢定工作中,除了認真把檢定工作做好,還要踏踏實實地為(wei) 用戶辦些實事,用自己的知識為(wei) 用戶服務,將不準確的儀(yi) 器校準,把損壞的儀(yi) 器修好,樹立良好的服務意識,建立良好的信譽,使被檢單位真正感到需要檢定工作,發自內(nei) 心地認為(wei) 檢定費花得值。
zui後,收費的過程中也有許多技巧,要根據不同的對象、不同的情況靈活加以運用。例如醫院說:“檢個(ge) B超機就得1000元,我們(men) 一天才給患者做3~5個(ge) B超,剛收300~500元,你們(men) 收費太貴了。”對於(yu) 這種情況,我們(men) 可以給他算筆賬,醫院為(wei) 病人做B超,一台機器每年累計可收費幾十萬(wan) 元,而B超機的檢定是一年一次,平均每天不到3元錢。相比之下,誰的收費貴?
總之,作為(wei) 一名計量檢定員,既要有深厚的技術理論,又要具備強有力的業(ye) 務能力;既要懂得相關(guan) 法律法規,又要為(wei) 用戶服務周到熱情;既要堅持原則,又要靈活機動、善於(yu) 協調。所有這一切都要通過學習(xi) 、實踐不斷加以豐(feng) 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