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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生試劑-4項新食品安全公布
更新時間:2014-06-26   點擊次數:757次

本報訊(記者王楊二)近日,國家衛生與(yu) 計劃生育委員會(hui) 公布了《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通則》、《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良好規範》、《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和《食品中致病菌*》4項新食品安全。為(wei) 進一步做好標準解讀工作,回應社會(hui) 各界的關(guan) 注,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2月19日舉(ju) 辦了第9期開放日活動。在開放日活動上,該中心有關(guan) 負責人就新國標的內(nei) 容進行了說明。

據該中心標準三部副主任韓軍(jun) 花介紹,《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通則》是針對進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礙、代謝紊亂(luan) 或其他特定疾病狀態人群的營養(yang) 需要而製定的特殊膳食用食品標準。該標準是以上述人群的臨(lin) 床營養(yang) 數據和《中國居民膳食營養(yang) 素參考攝入量》等為(wei) 科學依據,充分借鑒組織和發達而製定的。

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能夠有效縮短治療周期、降低治療費用、加速康複速度,在患者治療與(yu) 康複過程中起到了重要的營養(yang) 支持作用。《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良好規範》規定了相關(guan) 企業(ye) 的衛生要求和操作要求。韓軍(jun) 花表示,《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良好規範》、《特殊醫學用途嬰兒(er) 配方食品通則》(針對1歲以下嬰兒(er) )和《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通則》(針對1歲以上幼兒(er) 及成人)形成了“一個(ge) 規範標準+兩(liang) 個(ge) 特殊醫學用途產(chan) 品標準”的標準體(ti) 係,涵蓋了全部年齡和大部分疾病。

《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規定了嬰幼兒(er) 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食品等特殊膳食用食品的標簽要求,與(yu) 2011年公布的《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預包裝食品營養(yang) 標簽通則》形成我國食品標簽標準體(ti) 係,與(yu) 食品法典委員會(hui) 的食品標簽標準體(ti) 係基本一致。該標準修訂了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的定義(yi) ,明確了其分類,對其食品標簽中營養(yang) 素的表達方式和聲稱提出了嚴(yan) 格的要求,特別規定了“不應對0~6月齡嬰兒(er) 配方食品中的必需成分進行含量聲稱和功能聲稱”等,對保障嬰兒(er) 全麵、平衡的營養(yang) ,避免標簽上誇大和不實聲稱,規範行業(ye) 發展將起到重要作用。

 標準二部副主任王君詳細介紹了《食品中致病菌*》的相關(guan) 情況,鑒於(yu) 由致病菌引起的食源性疾病是主要的食品安全問題,該標準對肉製品、水產(chan) 製品、即食蛋製品、糧食製品、即食豆類製品、巧克力類及可可製品、即食果蔬製品、飲料、冷凍飲品、即食調味品、堅果籽實類製品11大類預包裝食品分別製定了沙門氏菌、單核細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等5種致病菌的*規定。該標準還明確提出控製食品中微生物汙染的根本理念;結合食品、致病菌特點,設定了“致病菌-食品”組合;同時按照生物性汙染的規律,采用了分級采樣的方案。該標準的發布實施完善了我國食品安全標準體(ti) 係,有助於(yu) 有效控製食品中的致病菌汙染,從(cong) 而預防微生物性食源性疾病的發生,保證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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